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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参赛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4-19 | 浏览次数:78 | 来源:
 

各有关部门:

科技部将于68—10日举办“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”。根据科技部办公厅《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》(国科办函政〔2017176号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 参赛内容围绕全国科普讲解大赛“科技强国 创新圆梦”主题,自行选择科普内容命题参赛,内容包含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,讲解要科学准确、重点突出,层次清楚、合乎逻辑,必须以多媒体等多种手段辅助进行讲解,丰富舞台效果。

2. 申请人将参赛内容制作成4分钟的视频,于58前,和选手报名表一并递交科研处。省科技厅将于5月中旬组织初评,择优推选。

3.其余事项请详细参阅科技部文件。

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文件

 

 

浙科发办〔201753

 

 


浙江省科学技术厅

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

浙江省参赛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(委),省部属高校、科研院所, 省级有关部门:

    科技部将于68—10日举办“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”。根据科技部办公厅《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》(国科办函政〔2017176号)要求,现将我省参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发动,积极组织科普工作者、兼职科普讲解人员、科学传播爱好者(职业不限、年龄16周岁以上)等报名参赛,并择优推荐1名整体形象佳、语言表达能力强的选手报我厅,杭州市、宁波市可直接向科技部推荐2名选手参赛。

    二、参赛内容围绕全国科普讲解大赛“科技强国 创新圆梦”主题,自行选择科普内容命题参赛,内容包含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,讲解要科学准确、重点突出,层次清楚、合乎逻辑,必须以多媒体等多种手段辅助进行讲解,丰富舞台效果。

三、为高标准做好科普讲解大赛工作,展示我省科普工作成效,我厅将于5月中旬组织初评,择优推选。请各单位将参赛内容制作成4分钟的视频,于510日前,和选手报名表一并报省科技厅办公室。

人:王键 徐璐璐

    话:0571-87054061

    真:0571-87054677

电子邮箱:776956983@qq.com

    址: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,邮编:310006

 

附件: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

 

 

浙江省科学技术厅       

2017412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

 

 

国科办函政〔2017176

 

 

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

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科技厅(委、局),中央、国务院有关部门、直属机构办公厅(室),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,各相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大力“普及科学知识、弘扬科学精神,提高全民科学素养”,按照《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》要求,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决定组织举办“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”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举办目的

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以“科技强国 创新圆梦”为主题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关于“科技创新、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,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通过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,弘扬科学精神,传播科学思想,倡导科学方法,动员全社会主动支持、积极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实践。

二、活动组织

主办单位: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

承办单位: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、广东科学中心、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

协办单位:广州科普联盟

三、赛事安排

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。

预赛时间:2017529(星期一)前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科技厅(委、局)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赛;中央、国务院有关部门、直属机构负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预赛,中央军委科技委负责军队和武警部队的预赛。

决赛时间:201768(星期四)-10日(星期六)。

决赛地点:广州市。

有关讲解大赛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

大赛官方网站:http://www.gdsc.cn/qgkpjj2017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地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。各省、自治区,中央、国务院各部门、直属机构推荐3名选手参加决赛;各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推荐2名选手参加决赛;教育部、卫生计生委、国资委、中国科学院、各直辖市、决赛所在地广州市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,军队推荐8名选手参加决赛,武警部队推荐4名选手参加决赛。各代表队原则上安排1名领队,建议观摩人员不超过8名。邀请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选手参加决赛(各不超过6名)。

(二)参赛要求。参赛选手为科普工作者或兼职科普讲解人员。同时,欢迎其他科学传播爱好者(职业不限、年龄16周岁以上)参赛,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或其所属部门报名。比赛时使用普通话。

(三)经费。各参加决赛选手的差旅费自理,不需交纳参赛费用。专家聘请、参赛场地租赁、设备配置、服务及人员保障等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。

(四)报名时间及要求。预赛安排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决定。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应在529(星期一)前完成报名。

(五)联系方式。

联系人:广州科普联盟杨玉娟、于力、罗婉艺

  话:020-393481073934801439348046

  真:020-39348000

  机:158133167761392606251313660677212

  箱:gzkplm@163.com

会务QQ群:455942094

 

附件:1.  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.doc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2.   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.doc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 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代表队信息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 (此件主动公开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

 

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

 

一、大赛目的

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按照科技部、中央宣传部、中国科协《关于举办201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》要求,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决定组织举办以“科技强国 创新圆梦”为主题的“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”,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关于“科技创新、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,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通过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,弘扬科学精神,传播科学思想,倡导科学方法,动员全社会主动支持、积极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实践。

二、组织方式和报名条件

主办单位: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

承办单位: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、广东科学中心、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

协办单位:广州科普联盟

为便于大赛的组织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,中央、国务院部门、中央军委科技委负责所属单位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。参赛选手只可选择在地方或部门一处报名参赛。已获全国十佳科普使者的不再参加本次比赛。

组委会将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派代表参赛或观摩比赛。

大赛分为预赛及决赛两个阶段,预赛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,中央、国务院部门、中央军委科技委各自负责组织实施,并确定参加决赛的人选。预赛安排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决定,应在529(星期一)前完成。

决赛分半决赛及总决赛两个部分。

三、决赛竞赛内容

参赛选手根据“科技强国 创新圆梦”主题自由选择题目讲解。

(一)半决赛。

半决赛分3个组进行,每组的前10名进入总决赛。

半决赛比赛内容为自主命题讲解、随机命题讲解和科技常识问答。自主命题和随机命题讲解主题内容以《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》中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为主,自主命题环节选手可通过表述设定场景和对象。

自主命题讲解时间为4分钟,由选手自行确定一个科普内容命题进行讲解。讲解时,选手必须借助多媒体等多种手段辅助进行讲解,丰富舞台效果。

随机命题讲解时间为2分钟,考核选手的随机应变能力和对相关问题的个人见解,候选命题为看图讲解,共20张图片。具体内容由选手现场随机抽取确定,讲解内容必须与图片内容密切相关。该环节主要考核选手的随机反应能力和发散思维。

科技常识问答每题限时10秒,主要考察选手的科技素养与知识水平,比赛时由选手随机从题库(《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》)中抽取两道题目进行回答。

半决赛选手出场时,播放20秒自我介绍视频。该环节不作为比赛评分内容,视频由选手准备。选手制作视频统一用AVIMPG格式,画面比例4:3,像素尺寸720×576;提供的PPT(可配有背景音乐)须为WPSOFFICE 2010等通用版本,文件大小不超过40MPPT中若插入视频请使用WMV格式。

(二)总决赛。

总决赛比赛由自主命题讲解、科技常识问答和评委问答三个环节组成。进入总决赛的30名选手首先进行自主命题讲解和科技常识问答,随后进行评委问答。

自主命题讲解时间为4分钟,由选手自行确定一个科普内容命题进行讲解,可通过表述设定场景和对象,主题与半决赛不得重复。讲解时,选手必须借助多媒体等多种手段辅助进行讲解,丰富舞台效果。

科技常识问答每题限时10秒,主要考察选手的科技素养与知识水平,比赛时由选手随机从题库(《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》)中抽取两道题目进行回答。

评委问答环节时间为2分钟,就选手的自主命题讲解内容或科学素质进行提问。该环节主要考核选手的随机反应能力,对自主命题掌握的深度和广度,以及对《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》的掌握情况。

总决赛选手出场时,播放20秒自我介绍视频。该环节不作为比赛评分内容,视频由选手准备,可与半决赛视频相同。

四、评审专家推荐及监督

评审专家由大赛组委会从国家科普专家库中抽取确定,总决赛评审专家由组委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担任。为保证大赛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大赛成立独立监督组对决赛活动进行监督。

五、日程安排

(一)领队选手会议。

时间:68(星期四)(决赛前一天)

地点:广州市

明确参赛规则、评分标准、比赛办法以及具体安排等;各领队提前自行将选手平均分配成3个小组,选手组别确定后不得改变,选手自行抽签决定比赛顺序。抽签分两轮进行,第一轮先抽取抽签顺序号,第二轮将按抽签顺序号抽取比赛顺序。比赛场地当日9:30-20:00开放,供选手适应场地。

(二)半决赛。

时间:69(星期五)(决赛第一天)

地点:广州市

晋级决赛的选手按抽签顺序,分三个小组参加半决赛,三个小组比赛同时进行。每个小组按得分高低排序产生10名优胜选手,晋级总决赛。

(三)总决赛。

时间:610(星期六)(决赛第二天)

地点:广州市

晋级总决赛的30名选手,按抽签顺序先后进行比赛,确定选手排名及颁发各奖项。

六、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

(一)半决赛。

1.赛制

半决赛分三组进行比赛,选手配带号码牌上场,依次进行自主命题讲解、随机命题讲解、科技常识问答。每组决出10名选手,三组共产生30名选手参加总决赛。

2.评分标准

半决赛总分100分,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,超时由记分员进行扣分记录。

自主命题讲解(70分)。评委分别从内容陈述、表达效果、整体形象三方面进行评分。内容必须包含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,否则不得分。

内容陈述 30分)

     科学准确、重点突出;

     层次清楚、合乎逻辑。

表达效果(30分)

     发音标准、吐字清晰;

     通俗易懂、深入浅出。

整体形象(10分)

     衣着得体、精神饱满;

     举止大方、自然协调。

随机命题讲解(30分)。现场有20个图片供选手选择,选手选取图片后,根据图片内容进行讲解。选手可在20秒准备时间后开始计时讲解。内容必须与图片密切相关,并包含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,否则不得分。20个主题将于410日前在中国科普网、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,供选手提前做好准备。专家评委将根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,超时则由记分员进行扣分记录。

主题立论一致,合乎逻辑;

内容重点突出,寓意深刻;

密切联系生活,特色鲜明;

讲解思路清晰,语言流畅。

自主命题讲解限时4分钟,不足3分钟扣2分,超时10秒后讲解中止扣2分。

随机命题讲解限时2分钟,不足1分钟扣2分,超时10秒后讲解中止扣2分。

科技常识问答环节,选手每人随机选取2道科技常识问题(从《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》中选取)进行回答,由记分员在监督组的监督下根据答题情况记录选手扣分情况。回答正确不扣分,不回答或回答错误1题扣1分,2题扣2分。

3.评分方式

半决赛阶段,每个小组均有5名专家评委,共同对半决赛环节的自主命题讲解和随机命题讲解进行打分。打分采用现场打分、亮分和公布成绩的方式,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数为选手最终得分。将选手的自主命题讲解分数、随机命题讲解分数及超时、少时扣分的分数相加,得出该选手的总分数。若遇选手总分数相同则按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,若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相同则按第三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,以此类推;若遇评委具体打分均相同,则在监督组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名次。

(二)总决赛。

1.赛制

参加总决赛的30名选手佩带号码牌上场比赛,依次进行自主命题讲解、科技常识问答和评委问答。

2.评分标准

总决赛总分100分,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,超时由记分员进行扣分记录。

自主命题讲解和评委问答环节,专家评委从内容陈述、语言表达、整体形象三方面进行评分,内容须与自然科学和技术相关,否则不得分。专家评分总分100分。

内容陈述(50分)

     科学准确、重点突出;

     层次清楚、合乎逻辑。

  表达效果(30分)

     发音标准、吐字清晰;

     通俗易懂、深入浅出。

整体形象(20分)

     衣着得体、精神饱满;

     举止大方、自然协调。

科技常识问答环节,选手每人随机选取2道科技常识问题(从《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》中选取)进行回答,由记分员在监督组的监督下根据答题情况记录选手扣分情况。回答正确不扣分,不回答或回答错误1题扣1分,2题扣2分。

自主命题讲解限时4分钟,不足3分钟扣2分,超时10秒后讲解中止扣2分。

科技常识问答每题限时10秒,选手须在10秒内作答,超时回答中止扣1分。

评委问答限时2分钟,超时10秒后回答中止,不扣分。

3.评分方式

总决赛阶段共5名专家评委,对自主命题讲解和评委问答进行综合打分,并派评委对选手整体表现进行点评。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数为选手自主命题讲解和评委问答环节的得分。科技常识问答扣分情况由记分员记录。打分采用现场打分、亮分和公布成绩的方式,评委不对选手的时间使用情况进行记录,由记分工作人员进行记录。将专家评委分数、科技常识问答扣分数及超时、少时扣分的分数相加,得出该选手的总分数。若遇选手总分数相同,则计算小分,若小分也相同,则在监督组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名次。

(三)决赛监督。

监督组全程监督比赛过程,并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。

七、决赛奖项设置

(一)一等奖。总决赛评选出的前10名选手将获得“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”一等奖及“十佳科普使者”称号,颁发获奖证书。

(二)二等奖。进入总决赛的第11-30名选手共20名将获得“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”二等奖,颁发获奖证书。

(三)三等奖。半决赛每个小组的第11-25名选手共45名选手将获得“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”三等奖,颁发获奖证书。

(四)专项奖。入围总决赛选手可参与最佳形象奖、最佳口才奖和最具人气奖评选,男女各1名。最佳形象奖和最佳口才奖由总决赛现场观众及评委选出,票数多者当选。最具人气奖通过网络投票选出,请各参赛单位于525-29日期间统一组织选手上传照片及简介至大赛官方网站(逾期未上传视为自动放弃评选)。网络投票开放时间为61(星期四)早上10:00610日(星期六)中午12:00

(五)优秀奖。参加决赛的其他选手将获得“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”优秀奖,颁发获奖证书。

(六)优秀组织奖。奖励本次大赛的预赛优秀组织单位,请参选单位于529日前提供预赛组织视频(原版及2分钟剪辑版)等相关材料作为参评依据。

八、媒体宣传

拟邀请新华社、人民日报、中央电视台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、光明日报、经济日报、中国日报、科技日报、南方日报、广州日报、羊城晚报、新华网及南方网等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。广东省、广州市的电视媒体对比赛进行录播。总决赛将于比赛结束一周内在电视台播出。中国科普网、中国科普博览、中国科技报道、南方网、北京科技视频网等网络媒体对赛事进行网络直播或报道。相关视频在中国科普网、中国科普博览、北京科技视频网网站上播放。

大赛官方网站:http://www.gdsc.cn/qgkpjj2017

媒体宣传由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。

九、其他要求

(一)报名时间及要求。各选手填写《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》,各领队填写《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代表队信息表》参加报名。报名应在529日前完成。参赛选手请于529日前将决赛稿件(PPT)、个人视频介绍材料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。

(二)讲解要求。选手讲解时可说明情景设置情况,明确讲解对象。要求配戴耳麦,拿遥控器或激光笔,全程自行操作视频或PPT等播放设备,不得由别人协助。

(三)经费。各参加决赛选手的差旅、住宿费自理,不需交纳参赛费用。决赛阶段专家聘请、场地租赁、设备配置、服务及人员保障等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。

(四)会务联系。为方便领队、选手与主办方沟通交流,请自行添加进入大赛会务QQ群,群号为455942094,住宿、用餐、交通等相关会务安排将在群中公布。

本实施方案由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


附件2 

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

姓名

 

性别

 

民族

 

(照片)

联系电话

 

出生年月

 

工作单位

 

职务(称)

 

 

文化程度

 

讲解

主题

 

 

单位

推荐

意见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盖章)

      

部门

地方

推荐

意见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盖章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

备注

 

    1.讲解所需的服装、道具、多媒体等由选手自备。

    22017529(星期一)前请将此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zkplm@163.com,并将原件快递至广东科学中心(地址:广州市广州大学城科普路168号学术交流中心,邮编:510006)。


附件3 

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代表队信息表

 

(盖章)

领队姓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联系人

 

联系电话

 

第一组

选 手

 

 

第二组

选 手

 

 

第三组

选 手

 

 

观摩人数

   男,  

 

代表队共   人,   男,  

 

房间数

单人房:              双人房:      

参评优秀

组织奖

o是,提供材料:o原版视频 o2分钟剪辑视频

o照片       o新闻稿

o

备 注

 

12017529(星期一)前请将此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zkplm@163.com,并将原件快递至广东科学中心(地址:广州市广州大学城科普路168号学术交流中心,邮编:510006)。

2.参加优秀组织奖评选的单位,请于2017529(星期一)前提交预赛组织视频等相关材料(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评选)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412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