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丽水学院商学院“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”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近期将开展第十二批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要求
1.2017年立项的商学院第十二批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项目,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。
二、结题程序与时间安排
1、各项目组成员按要求填写《丽水学院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表》(见附件2)、《商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简介表》(见附件3),指导教师提出鉴定意见。
2、学院组织答辩。各项目组准备PPT,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阐述,学院组织相应的专家进行检查,签署意见,确定是否符合结题条件。
三、报送结题材料的方式和时间
1、6月4日前:项目自查。项目成员按要求填写《丽水学院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表》(见附件2)、《商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简介》(见附件3)内容,指导教师提出鉴定意见。6月5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稿(要求命名为第十二批+项目名称+负责人)发送至sxyqgzxzx@163.com6月5日中午12:00--12:30时间段将打印好的附件2、附件3表格交至商学院学生会办公室,纸质稿要求正反面打印并手写签名。(电子稿填写内容统一宋体小四,注意格式,首行缩进俩字,注意整体的排版)
2、6月18日前,提交发展性资助项目成果册(电子稿和纸质稿),学院组织项目结题答辩。项目汇报(ppt形式)时间暂定6月10日至13日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附件:1.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名单
2.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表
3.商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简介表
4.成果册制作要求
商学院学生科
2018年5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