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丽水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》(丽学院办【2022】15号),《丽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》(丽学院办【2021】78号),《丽水学院商学院专硕招生指标分配办法》和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,经过学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,现将商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导互选结果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-2024年9月27日(3个工作日)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0578-2271157。
商学院
2024年9月24日
根据《丽水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》(丽学院办【2022】15号),《丽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》(丽学院办【2021】78号),《丽水学院商学院专硕招生指标分配办法》和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,经过学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,现将商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导互选结果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-2024年9月27日(3个工作日)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0578-2271157。
商学院
2024年9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