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丽水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》(丽学院办〔2021〕77号)文件规定及学校通知,经分院考核推荐组评审,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排名推荐,同意推荐我院两位老师申报副教授职务,具体推荐结果及排名情况公示如下:
推荐申报人员 |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及教师类型 |
王昀 | 教学科研并重型 副教授 |
黄艳娴 | 教学为主型 副教授 |
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、反映问题的方式: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商学院纪委、党政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2、公示时间:从9月19日起到9月25日止。
3、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:
商学院(华侨学院)纪委 电话0578-2271151;
商学院(华侨学院)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 电话0578-2271312。
丽水学院商学院(华侨学院)
2023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