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丽水学院招收劳务派遣用工的公告(三)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4-07-22浏览次数:1545


因工作需要,丽水学院商学院(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)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劳务派遣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工计划

本次招工计划前厅主管1名,前台和客房工作人员共6名,均为劳务派遣用工。

二、招工条件

(一)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: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爱岗敬业;

2.前厅主管要求女性,高中及以上学历,年龄35周岁及以下(19917月后出生),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;

3.前台工作人员要求女性,高中及以上学历,年龄40周岁及以下(19847月后出生),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;

4.客房工作人员要求女性,初中及以上学历,年龄40周岁及以下(19847月后出生),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;
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能报考:

1.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
2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
3.三年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;

4.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。

三、程序和办法

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择优的原则,通过报名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、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。

(一)报名时间

前厅主管报名截止2024729

前台、客房工作人员报名截止2024815日。

(二)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

1.发送报名表、简历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技能证书等扫描件至617978084@qq.com

2.用工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入围考试人员。所有入围者在考试前交验以上报名材料原件,否则不予参加考试。考试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,凡有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取消考试、用工资格。

(三)考试

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在报名初审合格后,另行通知。

(四)体检、考察、公示与聘用

拟录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公司的要求进行体检及政审考察。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聘用,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,具体薪酬参照《丽水学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四、其他情况说明

1.录用后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首次合同签订1年。

2.对所用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,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事管理,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。

3.劳务派遣人员违法违纪的由劳务派遣公司随时召回解除派遣。

4.其他未尽事宜,由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。

联系人:陈老师        联系方式:0578-2683707

    联系人:李老师        联系方式:18957088208  

 

附件丽水学院劳务派遣用工招聘报名表(三).doc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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