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商学院(华侨学院)2023年职称评审资格审查的公示

作者:施正政发布时间:2023-09-11浏览次数:417

根据《丽水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》(丽学院办〔2021〕77号)、《2018年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兼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若干规定》(丽学院办〔2018〕80号)文件规定,经过资格审查,我院共2人符合申报条件(申报人员《评聘表》见附件)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
 

一、公示名单(排名不分先后)

申报副教授职称:王昀、黄艳娴

二、公示时间

2023911日至2023915日。

三、受理方式

可通过来访、来电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

公示办公室设在商学院4220党政办。

受理电话:(05782271312

 

特此公示

商学院(华侨学院)

2023年9月11日

附件:商学院(华侨学院)2023年职称评审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》

黄艳娴_000000918758.pdf王昀_000000919368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