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丽水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》(丽学院办〔2021〕77号)、《2018年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兼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若干规定》(丽学院办〔2018〕80号)文件规定,经过资格审查,我院共2人符合申报条件(申报人员《评聘表》见附件)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一、公示名单(排名不分先后)
申报副教授职称:王昀、黄艳娴
二、公示时间
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。
三、受理方式
可通过来访、来电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
公示办公室设在商学院4220党政办。
受理电话:(0578)2271312
特此公示
商学院(华侨学院)
2023年9月11日
附件:商学院(华侨学院)2023年职称评审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》